記者林昱孜/台南報導

▲戴寧涉詐助理費,羈押期間由管理員戒護返家奔喪,參加父親告別式。(圖/資料照片)
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,一審判刑10年6個月,全案上訴二審;戴寧一改過去不認罪態度,聲淚俱下認罪,今(26)日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,戴寧改判5年6月,褫奪公權4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戴寧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,檢方調查,戴寧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,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,自101年6月至111年2月間止,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。

▲戴寧一改一審不認罪態度,情緒激動落淚,二審改判5年6月。(圖/資料照片)
戴寧於同年3月遭遭羈押禁見,9月19日交保,羈押期間,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順利連任。2023年7月,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戴寧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褫奪公權5年。
案經上訴二審,審理期間,戴寧一改一審無罪主張,情緒激動落淚認罪,台南高分院26日二審宣判,戴寧改判5年6月。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