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弘逸/屏東報導

▲因殺人犯被關押14年,出獄後,又因行車糾紛,試圖恐嚇女騎士,遭判刑2個月有期徒刑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屏東許姓男子因殺人案,被關押14年,縮刑期滿假釋出監;卻在去年6月,開車不滿遭載著3歲童的女騎士按喇叭,憤而拿球棒揮舞恐嚇對方,又遭警方送辦;檢方更批他行為助長社會暴戾,請求從重量刑;法官審理後,將他依恐嚇危害安全罪,處2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許男才因殺人案件執行完畢,2024年6月12日下午6時50分許,開車行經屏東東港鎮某路段,不滿一名女騎士載著3歲男童朝他按喇叭;許男隨即下車拿金屬球棒,不斷揮舞,並走向女騎士,讓她跟男童心生畏懼。
此案,許男遭移送時,否認犯行,還辯稱是拿塑膠水管下車,無揮舞舉動;不過檢警依據監視器畫面將他打臉。
調閱前科紀錄,許男2009年因案經處有期徒刑,於2023年5月5日縮刑期滿假釋出監,保護管束期滿未經撤銷而執行完畢;但卻在5年以內故意再犯恐嚇罪,屬累犯,檢方將他依法起訴,同時向法院見,建請加重其刑。
法官認為,許男只因行車細故,不知理性解決紛爭,顯見欠缺遵守法治觀念,自我情緒控制能力不足,考量未能坦承犯行,態度不佳,審理後,將他依恐嚇危害安全罪,處2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