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意筑/台中報導

▲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的塔吊吊臂墜落,砸中中捷車廂釀1死15傷。(圖/資料照)
2023年5月10日,台中捷運發生建案吊臂砸中車廂的意外,釀1死15傷。台中地檢署歷經1年3個多月偵查,及等待運安會調查報告出爐,於去(2024)年8月2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名吊車工人,其餘興富發建設、齊裕營造等公司及涉案人均獲不起訴。台中地院今(25)依過失致死罪判許姓、呂姓工人1年2月、1年,均緩刑3年,可上訴。

▲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的塔吊吊臂墜落,砸中中捷車廂釀1死15傷。(圖/資料照)
回顧案件經過,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31樓頂樓塔吊吊臂當時進行拆除作業,過程中疑似鋼索斷裂,造成重3.3公噸的吊臂往下墜落,砸中部分建物及捷運豐樂公園站頂的遮光罩,吊臂卡在軌道上造成捷運反應不及撞上,釀1死15傷。
台中地檢認為,51歲呂姓工人與負責拆除塔吊的指揮手50歲許姓工人,在操作過程中有疏失,導致吊臂墜落釀禍,依過失致死、過失傷害罪起訴二人。

▲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的塔吊吊臂墜落,砸中中捷車廂釀1死15傷。(圖/資料照)
後續台中地院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時,2名工人當庭認罪,但也提出質疑,認為事故塔吊已使用20年,不排除可能是「機械故障」,導致無法承受微調釀禍。今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許姓、呂姓工人1年2月、1年,均緩刑3年,可上訴。
另外,死者家屬也針對興富發、齊裕及宇球等3間公司提告過失致死,對此檢方指出3間公司都是法人,因《刑法》中並未設有處法人關於過失致死、過失傷害等罪的規定,自無刑法上的犯罪能力,程序法上也無當事能力,偵結均不起訴。不過興富發公司後續也與死者家屬、大部分傷者以及台中市政府達成和解、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