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詹宜庭/台北報導

▲賴士葆(左)與王鴻薇(右)推動「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要求政府還稅於民(圖/記者詹宜庭攝影)
財政部日前公布113年全國稅收實徵淨額達3兆7619億,超出預算數5283億,創下歷史新高,國民黨團主張推動「還錢於民2.0」,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,今(14日)召開「只許政府亂花錢 不許人民小確幸」記者會,立委賴士葆表示要推動「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規定當政府稅課收入的實徵淨額達到預算編列數的20%時,應普發現金、還稅於民。
對於國民黨團提出「還錢於民2.0」,全台灣每人發1萬元,民進黨團昨(13日)召開記者會,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,民進黨團明確表達三大立場:第一「切莫再違憲」;第二「錢要算得準」;第三「錢要花得對」。她指出,根據《憲法》第70條、《預算法》第91條、《財政紀律法》第5條與第7條,立法委員無權透過立法或修法方式片面增加政府支出,現在國民黨以這種方式要求普發現金,就是再次違法。
國民黨團今(14日)上午召開「只許政府亂花錢 不許人民小確幸」記者會,賴士葆表示,2024年超徵稅收達5283億元,他們要求並不多,只是希望讓老百姓過得好一點,每人發放一萬元,為什麼不能發?現在好像立委成了丐幫代表,得向政府討錢。
賴士葆指出,因此國民黨要求法制化,他與王鴻薇、羅明才等20位立委共同擬具「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規定當政府稅課收入的實徵淨額達到預算編列數的20%時,應普發現金、還稅於民。他說,從110年度至113年度,每年超徵稅收約4000億元,剛好達到20%,政府應該還稅於民。不過,具體發放金額可由政府決定,並透過朝野協商來討論,國民黨團主張發一萬元,民進黨團若認為金額過高,也可以主張少一點。
另外,賴士葆也提到,將與王鴻薇、黃健豪等26人擬具「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明定該年度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至三千億以上時,除依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外,應與全民共享經濟果實,還稅於民,制訂相關辦法普發現金。
賴士葆說明,上次普發現金時,國民黨團一開始也是主張發放一萬元,但民進黨立委當時多數都反對。然而,在民意壓力下,他們最終不得不讓步。因此,他呼籲大家寫信給行政院,「讓他們知道我們希望拿到一萬元。我們有錢,不是沒錢!昨天我問主計總處,這筆錢到底跑去哪了?結果他們答不出來,我們找不到那5000多億元到底去哪了。」
賴士葆續指,也有立委可能會提特別條例,因為每次要將超徵稅款還稅於民都需要法源依據。而剛剛提出的「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若能通過,就是法律依據。他強調,「假如我有幸能擔任這個會期的財政委員會召委,這將是我的優先推動法案。我會召開公聽會,讓社會達成共識,推動法制化,不讓老百姓像乞丐一樣拿回自己多繳的錢。政府不要再哭窮,我會認真推動這項法案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