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怡潔/台北報導

▲周玉蔻判賠220萬,趙少康要捐出做公益,表示不足以彌補他受的傷害。(圖/資料照)
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1年在放言網站,及2022年臉書,並上電視台節目談及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「家暴、拋妻棄子」等言論,遭提告求償千萬元並刪除、下架文章和節目;法官判周玉蔻、電視台應連帶賠償200萬元,另周須單獨賠償20萬元,全案確定。對此,趙少康今(13)日表示,尊重司法判決,但仍認為220萬判賠太輕,再多都不足以彌補他受到的傷害。而他會把賠償金捐出做公益。
趙少康指出,未經證實的指控已成周玉蔻的慣性,靠損害他人名譽,博取聲量,終會導致個人信譽失敗。媒體也要約束主持人,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體損壞他人名聲,然後兩手一攤說媒體自己都沒有責任。
趙少康強調,他尊重司法判決,相信司法的公正性,但仍然認為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。在美國損害名譽是賠償很重的,起碼是百倍以上,在台灣這金額雖然已算是相當高額,但他認為再多都不足以彌補我受到的傷害。打官司曠日費時,他雖然勝訴,卻也受到重重的傷害。
趙少康認為,周玉蔻靠著點擊率和聲量不惜違背犧牲媒體人的職業道德,藉以博取民進黨政府的青睞,獲取高額資源,當她認為可獲利大於可能賠償的金額時,更會肆無忌憚的使用相同的套路,希望這判決能給她一個警惕。而民進黨政府、國營事業及其外圍到底直接、間接的支持、補助她高到多少錢,也應該說個清楚。
趙少康建議周玉蔻,應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,深刻反省,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。也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應保持批判性思考,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,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。對於已經多次發佈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,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