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洪正達/高雄報導

▲張介宗長相為何遲不公布?檢方給出2大理由「提醒大眾防範、指認」已消失,因此不用再公布。(圖/記者洪正達攝影)
高雄73歲殺人魔張介宗狠殺3名婦人後,再加以分屍後丟進前鎮河內,雖然目前已落網並遭到羈押,但外界好奇的是,以往這類重大案件中,檢警均會公布嫌犯長相,但這次張介宗在押解過程始終戴上安全帽,但外貌仍難以辨識,為此,雄檢表示,除非有需要民眾指認或注意防範的需求時,才會另行公布。
雄檢表示,偵查中有關涉及其照片的隱私,「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之案件,依據查證,足認為犯罪嫌疑人,而有告知民眾注意防範或有籲請民眾協助指認之必要始得公布」;不過對比另一起社會矚目的馬國女大生命案,兇嫌梁育誌在落網後隨即被台南地檢署公布正面照片,不知兩處地檢署的標準為何。
據了解,警方從3名被害婦人進入張嫌住處的時間軸判斷,黃姓兄嫂遇害時間約在2024年11月30日前,張姓婦人為2025年1月18日前、趙林姓婦人則在2月2日前;只不過張介宗從6日落網至今,對於檢警的提出的3名婦人步入他住處的監視器畫面、住處內的血跡、棄屍證據等,張嫌仍然不為所動,甚至辯稱他將就衣服丟進運河,被害人在他家只有停留半小時就離開。
甚至警察局長林炎田在訊問時,甚至怒嗆「槍斃我啊」,已經毫無悔意且泯滅人性,因此警方除了要積極補強證據外,也要想想如何讓張嫌坦承殺人;而檢警10日重回現場勘驗並模擬數小時,主任檢察官謝長夏離去前僅簡單回應「只是來釐清一些東西」;後來林炎田則補充指出,當時只有勘驗,但最終的目的是攻破張嫌心防,帶往現場則為符合法律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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