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士誼/台北報導

▲吳靜怡批評,蔣萬安為何可以一口咬定跟監六十七分鐘、超過八公里路程是合法行為?「明明就是違法命令」。(圖/資料照)
政治評論員吳靜怡1日參加罷免活動後,指控其遭到北市信義分局員警跟監長達一小時,隨後信義分局也聲明,分局長自請處分,台北市長蔣萬安則一再重申「支持員警合法在應有範圍內執法」。吳靜怡今(4)日再度質疑是違法命令,直言若無違法,「幹嘛警察要受到懲處?」,更痛批這就是台北市長「有計畫對公民團體行使合法活動時採取的戒嚴手段」。
吳靜怡表示,反對「挺戒嚴,挺蔣萬安!」,中華民國不能走民主回頭路。他直言,請蔣萬安拿出「公民團體警備執行辦法」好好說明,為何派出便衣警察並強調跟監屬於合法?「不要市長對著鏡頭說合法挺警察,然後,暗巷簡單懲處小警官」。
吳靜怡指出,蔣萬安一再強調,警方「依規範圍內執法」,是否就表示市長跟警察之間,面對民眾進行合法集會時,有事前的「策略、謀動」,而且在蔣萬安完全知情的情況下,派出便衣警察的秘密跟監行為,並且是蔣萬安認為「合法」的準則,而這特殊的準則是否就是市長核准的「公民團體警備執行辦法」?他質疑,如果沒有該準則,蔣萬安為何可以一口咬定跟監六十七分鐘、超過八公里路程是合法行為?「明明就是違法命令」。
吳靜怡痛批,「派出便衣、秘密搜查、隨後跟監」,這是台北市市長有計畫性的,對公民團體行使合法活動時採取的戒嚴手段,蔣萬安不只沒有承認非法性,還用他律師的資歷擔保了警方是依規範圍內執法,「難道這『法』就是萬安的『萬法』,偉哉」。他也質疑,如果沒有違反中華民國的法律,「幹嘛警察要受到懲處?你甘願小警員因為你被受處罰,也不願意承認長官指令錯誤」。
吳靜怡也批評,那些在蔣家戒嚴下的受害者,蔣萬安從來不關心也不道歉;當然對一位剛遷戶籍的台北市市民,當然也不會道歉。「告訴你,你絕對不是只用警察對付一個吳靜怡,這絕對是蔣萬安而慣用手法!甚至是對抗公民有規劃性的手段!所以,你是不是反而還很意外,怎麼會被發現?一個吳靜怡不重要,為了避免千千萬萬個吳靜怡,不要讓蔣萬安動用警備的錯,繼續逼迫全台灣!」
吳靜怡也表示,「壯世代家族」不要把網軍資源浪費在他身上,「搞什麼網軍藍白合!去你的戰國廁。486要幫我出律師費,還有很多律師哥哥要幫我出氣,那就從告網軍開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