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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匿未上報!曾向共諜借2萬還酒錢 海軍士官長遭汰除

記者楊忠翰/高雄報導

海軍曾姓士官長與共諜接觸未上報遭汰除,提起行政訴訟又敗訴。(圖/記者邱榮吉攝影)

▲海軍曾姓士官長與共諜接觸未上報遭汰除,提起行政訴訟又敗訴。(圖/記者邱榮吉攝影)

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,先前吸收多名現退役海、空軍官,並利誘對方交付軍事機密文件,事後遭判20年徒刑定讞;海軍1名曾姓士官長,先前接獲劉男指示,要求他在艦艇上裝設GPS,並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,儘管曾男嚴詞拒絕,卻未向上呈報,遭到部隊記過汰除,曾男提起行政訴訟,但法官認為處分合理,因此判曾男敗訴。

檢警調查,2016年間,曾男經由林姓退役長官引薦,進而與劉聖恕認識,2022年間,曾男向對方借2萬元還酒錢,劉男便問有無機密資料可以提供,還要求他在軍艦安裝GPS,並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;當時曾男一口回絕,卻未依規定向單位回報,年度自清表上亦刻意隱瞞此事。

後來劉聖恕共諜案爆發,部隊才發現曾男曾跟對方接觸,劉男還找他刺探軍機;雖然曾男並未交付資料,但他亦未依規定回報,部隊仍記曾男1大過,年度考績為丙,並列入汰除名單,去年1月提前退伍。

曾男主張,他從2009年服役以來,考績均為甲等以上,並累積許多功獎,當時他認為劉聖恕在開玩笑,自己並未當真,亦未接觸過機敏人員;再者,他的工作是負責修繕軍艦設備,並非洩密高風險人員,亦無洩密之可能,盼能撤銷原處分。

法官檢視部隊人審委員意見表後發現,曾男工作表現平平,交友狀況複雜,對借貸用途說明不清,而且負責艦艇維修,屬於洩密高風險人員,曾男與共諜接觸後,刻意隱匿未上報,警惕性明顯不足,仍有國安疑慮。

法官認為,根據部隊懲處相關規定,左支部貫徹「嚴考核、嚴淘汰」的作法,以最高標準審查此案,並汰除曾男軍人資格,尚屬合理,因此判曾男敗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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