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航勞資爭議僵持不下,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今(15)日說,希望雙方都退讓,達成雙贏;華航則表示,空服組員待遇已優於業界。

圖/中央社
華航空服員罷工投票進行中,桃園市空服職業工會提出訴求包括外站津貼每小時調高至5美元,且非會員不得享有、年休123天、給予工會理監事代表會務假、不得擅自更改報到地點和工時、反對勞基法84-1條等。
多名立委也在交通委員會中提到,過去2年華航有45件違反勞基法,交通部長王國材則說,華航態度有點強硬,希望雙方各自退讓,創造雙贏。
對此,華航總經理張有恒在接受立委質詢時回應,華航受裁罰之45件違反勞基法之勞檢案件中,裁罰原因多為女性夜間工作、國定假日加班及超時工作。
他表示,由於組員工作時間性質特殊,華航無法要求所有人簽署84-1約定書,因此才會遭裁罰。
至於要求空服員到華航桃園總部報到,他也解釋,空服員是全體員工中最後一批採行桃園報到,與其他國籍航空作法一致,通勤時間不列計工時,期能改善空服員因超時工作公司遭開罰的情形。
華航同時也在立法院提出,客艙組員待遇已經優於業界其他航空公司,包括每月保證飛時60小時,保障年薪13個月、首年平均月薪5.5萬元、任務報到採到府接送、平均休息每月天數10.6天等,都優於其他航空公司。
華航同時也公布離職率,2014年為4.56%,2015年為4.03%,和其他航空公司8.16%的離職率相比低許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