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羅欣怡/新竹報導

▲中國上海靈動微電子在台違法招攬人才,台灣子公司副總黃致愷與實際負責人許文權遭判刑。(圖/記者羅欣怡攝影)
中國上海靈動微電子在新竹縣成立台灣靈動微電子,違法在台招攬人才,組成研發及業務團隊,新竹地院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將副總黃致愷與實際負責人許文權判處有期徒刑6月與3月。
判決書指出,中國上海靈動微電子代表人吳忠潔,目前遭新竹地檢署通緝,黃致愷則是總經理兼副總裁。法官認為,黃致愷明知上海靈動是中國的營利事業,非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,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,竟與吳忠潔共同於2017年在竹北市設立台灣靈動微電子,實質上由上海靈動實質控制,黃致愷擔任副總經理,招攬多人組成研發及業務團隊。
許文權則於前年接任上海靈動台灣辦公室實際負責人,繼續從事研發、業務活動。
新竹地院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,將黃致愷判刑6月且需支付公庫36萬元、許文權判刑3月並支付20萬元,均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