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百貨公司專櫃人員使用坐具照片。(圖/勞動局提供)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北市勞動局在3月實施久站關懷專案檢查,未符合規定的7家百貨公司中,有1家至今仍未在櫃內設置足夠的椅子。勞動局表示,該百貨公司只將椅子設在休息室內,甚至想坐下,需提身體不適的證明。
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日前派遣勞動檢查處,於105年3月針對北市內12家大型百貨公司執行「久站關懷專案檢查」,不過勞檢處於今(2016)年5月初對3月間初查未符合規定的7家百貨公司實施複查,結果發現:仍有1家百貨業者未於專櫃現場設置足夠的坐具(例如椅子),其中有三成的櫃位,一個能讓服務員坐的東西都沒有。有設坐具的櫃位專櫃人員透露,百貨公司規定「不能坐」,檢查員逐層檢查也未發現有專櫃人員坐下休息,該百貨業者甚至要求專櫃人員:如要使用現場坐具,須先提出身體不適證明。勞檢處已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45條規定將業者移請勞動局依法裁處,最低3萬元,最高15萬元。
在百貨公司內工作的專櫃服務員(俗稱櫃哥、櫃姐)為服務消費者需長期久站。長時間下來,極易產生靜脈曲張、足底筋膜炎、腳趾外翻或其他身體不適症狀。勞動局長賴香伶再次呼籲,為避免久站人員的肌肉骨骼過度負荷,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已明定對於連續站立作業之勞工,應設置適當之坐具,以供休息時使用。

▲百貨公司專櫃人員使用坐具照片。(圖/勞動局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