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依璇/台北報導

▲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。(圖/翻攝Google Map)
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再傳警紀問題,防治組洪姓家防官(46歲)涉嫌替張姓友人查詢特定人士前科、家暴案件內容等個資,大同分局自清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查辦。全案日前偵結,洪員坦承犯行,檢方考量他素行良好,給予緩起訴處分。
台北市大同分局一名洪姓員警,日前任職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官時,明知自身無權查詢非承辦個案對象個資,卻在今年2月底替張姓友人查詢特定人士前科,並相個資外洩給友人。事隔三個月,洪員再次在5月12日進入衛福部保護茲勳系統,查詢非承辦案件的家報案內容,之後將案情以LINE電話告知張姓友人,大同分局察覺有異,自清自檢報請士林地檢署偵辦。
檢方偵辦時,洪員坦承查詢個資外洩,張也坦承洪有幫忙,檢方認他涉犯刑法132條第1項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,但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,無前科,給予緩起訴處分,並須向公庫支付五萬元。判決出爐後,洪姓家防官已被調離原單位,目前在文山一分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