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羅欣怡/新竹報導

▲新竹市高姓男子不滿被拖吊,拿油漆桶將紅線刷白。(圖/翻攝自Googlw Map)
高姓男子去年在新竹市國光街違停,汽車遭到警方拖吊,高男心生不滿,當晚就和朋友帶著白色油漆重回現場,將地上禁止臨停的紅線刷成白色,市府發現後提告。新竹地院認為標線遭毀損,判高男2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6萬元。
判決書指出,高姓男子去年4月8日將車子停放在新竹市北區國光街與國光街18巷口的紅線處,因為違停,遭到新竹市警察局拖吊;高男心裡不痛快,於是找來朋友合謀,決定當晚帶著油漆桶重回現場。
當晚10時許,高男和曾姓友人帶著買來的白色油漆桶,來到車子被拖吊的巷子口,由高男把風,曾男以步行方式小心翼翼的走到紅線處,在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上塗抹長約10到15公尺的白色油漆。
由於標線已經不堪使用,新竹市政府事後提告報警,高、曾兩人上法庭坦承不諱,法官審理確認標線無法顯現原有的紅色,發揮禁止臨時停車的效用,已經觸犯刑法138條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。
法官認為,高男只因違規停車遭拖吊,就心生不滿與曾男共謀將紅線塗成白線,不僅讓標線毀損喪失效用,也對市府公務員掌管物品所欲達成的行政任務造成影響,亦對國家法益有妨害,念在高男沒有前科、犯後態度等情形,處2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。